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510所)2025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5年我单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确定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510所)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专业)类别 | 政治、 英语一 | 数学一 | 专业课 | 总分 | 备注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1 | 47 | 47 | 300 |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31 | 47 | 47 | 300 |
二、复试资格
1. 各专业考生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不低于各专业相应的复试分数线;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单位原则上按照120%的比例投放复试名单。
三、调剂程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的调剂志愿。接收到考生的调剂申请并由我所确定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出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参加复试工作,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试安排
我单位今年的复试相关工作将在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妥善安排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形式和其他要求请考生关注我单位通知。
五、咨询与监督
考生咨询电话:0931-4585206-604
邮箱:yanzhaoban510@126.com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931-4585753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查询通知
我院将于2025年2月24日9:00公布西安热工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进行查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成绩已认真核查与校对。个别考生若确实对某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申请核查成绩。复查只核查试卷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及登记错误等情况,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成绩复核时间为:自成绩发布--2月25日16:00前;考生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后将《成绩复查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复核结果将通过电话回复考生。
地 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A座 邮编:710054
联系人: 教育培训部 李老师 电 话:029-82002892
电子邮件:yjs@***
附件:《成绩复查申请表》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
招生单位代码: 82304 招生单位名称: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姓名 | 报考专业方向 | |||
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选填) | |||
准考证号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通知成绩 | ||||
申请人签字 |
递补1名考生进入综合考核
因直属单位六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育部计划考生卢宏正(报名号9110199610)自愿放弃参加综合考核,现按照差额比例及成绩排序,递补同专业考生林怡彤(报名号9110199464)进入综合考核,相关信息如下:
报考单位 | 报考学科(专业) | 报名号 | 姓名 | 材料成绩 | 备注 |
006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9110199464 | 林怡彤 | 85.57 | 递补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第八三五七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复试管理
第三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四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05分,数学和专业课单科分数不低于80分,政治和英语按照工学门类国家线执行。
第五条 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所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所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六条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所复试差额比例按规定提前在研招网公布。若合格生源不足120%,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七条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我所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后,于复试前3个工作日将资格审查电子版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zhaosheng8357@163.com。
特别提示:
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八条 各批次复试前,我所将按要求在三院官网(网址:www.fhjs.casic.com)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所不做破格复试。
第九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我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4月7日。调剂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复试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保税路357号。
4.复试费用:我所不收取考生复试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主要包含英语和专业课笔试,笔试时长共计120分钟。英语及专业课笔试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思想政治以及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各项分值均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主要考察学生英语表达与沟通能力;思想政治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学生专业素养、知识体系以及思维逻辑等能力进行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我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比40%,其中英语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比60%,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占比10%、思想政治占比10%、专业综合面试占比40%。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10%+专业课笔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10%+思想政治面试*10%+专业综合面试*40%。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所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所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所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三章 调剂管理
第十二条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按照三院2025年调剂分数线要求,调剂复试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分数按照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执行。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第十三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所劳动人事教育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所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所将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所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第四章 录取管理
第十四条 我所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 计划管理
我所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上述考生如仍相同,由劳动人事教育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八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由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三院官网(www.fhjs.casic.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第十九条 公示结束后,我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所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条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未经我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7.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如实说明身体健康情况,填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所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所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第二十二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所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所纪监法审处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所劳动人事教育处、纪监法审处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二十四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所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我所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022-58168030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8357@163.com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58168038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941.dhtml
招生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津航计算技术研究所
南京晓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一、初试分数线:
1、一志愿报考我单位,满足我所结合生源和人才培养计划自主确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1)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总分320分,单科40(60);(2)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总分310分,单科40(60)。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综合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A、综合测试:1小时。满分20分。
B、专业课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
C、综合面试:
(1)语言表达:包括个人简介、回答教师的综合提问等。
(2)专业知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由导师组随机提问。
(3)其他问题:包括考生的技术经历、技术特长等。
三、调剂相关事宜
1、调剂申请条件请关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2、调剂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含照片)、大学本科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准考证、考研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我所研究生部邮箱:yjsb771@126.com,暂不接收现场交送。
3、接收调剂考生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平台进行(3月28日开通“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四、其他说明
1、所有达到我所复试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查看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认真准备复试科目:“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电子技术》,考生可以二选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考生可以二选一。
2、未达到我所复试要求的考生,请尽快联系外单位的调剂。
3、复试后续安排均在网上统一通知,请复试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我单位网报公告或院校库->信息发布。
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航天771所研究生部
联系方式:029-88609000转8203/18629520156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邮箱:yjsb771@126.com
(工作日:8:00-12:00,13:30-17:00)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第八三五八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教育招生考试院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人事教育处、党委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科研生产保障处、纪监法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所人事教育处(以下简称“人教处”)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人教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
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所专业招生计划;
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我所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人教处处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人事教育处、党委办公室、科研生产保障处、信息化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第七条 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九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在三院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05分,数学和专业课单科分数不低于80分,政治和英语按照工学门类国家线执行。
第十条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不足120%,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一条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采取“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严防替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7.其他可以证明学业水平的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特别提示:
1.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1个工作日按照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所招生邮箱zhaosheng_8358@163.com。
第十二条 加分照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加分项目不累计。我所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我所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十三条 复试前提前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 casic.cn)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所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四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我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7日。调剂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28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复试地点:八三五八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4.复试费用:我所对考生不收取复试费。
5.复试组成
复试中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工作共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模块:
(1)笔试主要包含英语和专业课笔试。英语及专业课笔试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主要包括英语口语、思想政治以及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各项分值均为100分。
英语口语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以及口语表达能力;思想政治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中国航天科工三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我所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比40%,其中英语笔试占10%、专业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比60%,其中英语口语占比10%、思想政治占比10%、专业综合面试占比40%。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英语笔试*10%+专业课笔试*30%+英语口语面试*10%+思想政治面试*10%+专业综合面试*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如实说明身体健康情况,填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我所新职工入职体检要求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所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所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所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十八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人教处将会同我所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
我所预计现场复试10人左右。
在认真落实教育部及天津市复试工作要求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发现问题即时上报,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二十条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按照三院2025年调剂分数线要求,调剂复试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分数按照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执行。
第二十一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所人教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所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所将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所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二条 我所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及三院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三条 计划管理
我所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本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上报三院,可能对本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总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上述考生如业务课二成绩仍相同,由人教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六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我所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三院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公示7日。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我所研究生为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二十七条 公示结束后,我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所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在我所指定体检机构体检,不符合国家及我所新职工入职体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所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所接受上级单位及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三十一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所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三院、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我所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58168573/zhaosheng_8358@163.com;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邮箱:
022-58168537/jinhangjijian@163.com;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八三五八所网报公告
招生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航天科工三院8358所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 |||||||||||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专业 | 政治 | 英语 | 业务1 | 业务2 | 初试总分(不含加分) | 初试总分(含加分) | 备注 |
1 | 911015004000037 | 霍伟康 | 直属单位四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60 | 51 | 124 | 125 | 360 | 360 | |
2 | 911015004000038 | 苏冬玲 | 直属单位四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63 | 55 | 110 | 115 | 343 | 343 | |
3 | 911015004000040 | 王赟 | 直属单位四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57 | 40 | 88 | 120 | 305 | 305 | |
4 | 911015004000063 | 李光富 | 直属单位四 | 生物医学工程 | 55 | 44 | 96 | 115 | 310 | 310 | |
5 | 911015004000067 | 马燕红 | 直属单位四 | 生物医学工程 | 57 | 63 | 85 | 108 | 313 | 313 | |
6 | 911015004000071 | 文子怡 | 直属单位四 | 生物医学工程 | 58 | 60 | 76 | 104 | 298 | 298 | |
7 | 911015004000072 | 徐航 | 直属单位四 | 电子信息 | 58 | 38 | 80 | 87 | 263 | 263 | |
8 | 911015005000105 | 刘城男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 | 56 | 115 | 132 | 354 | 354 | |
9 | 911015005000100 | 李亚珂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2 | 59 | 103 | 122 | 346 | 346 | |
10 | 911015005000078 | 高世豪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60 | 59 | 109 | 117 | 345 | 345 | |
11 | 911015005000080 | 徐绍闪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64 | 55 | 100 | 120 | 339 | 339 | |
12 | 911015005000099 | 姜文英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 | 52 | 92 | 124 | 328 | 328 | |
13 | 911015005000076 | 王崇阳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55 | 41 | 68 | 144 | 308 | 308 | |
14 | 911015005000098 | 吕千军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4 | 51 | 94 | 106 | 305 | 305 | |
15 | 911015009000431 | 聂娜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57 | 59 | 83 | 105 | 304 | 304 | |
16 | 911015005000085 | 周俊弛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6 | 48 | 95 | 96 | 295 | 295 | |
17 | 911015005000115 | 彭正康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6 | 34 | 95 | 97 | 282 | 282 | |
18 | 911015005000079 | 杨佳佳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58 | 38 | 60 | 118 | 274 | 274 | |
19 | 911015005000074 | 马敬博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50 | 35 | 71 | 113 | 269 | 269 | |
20 | 911015005000093 | 刘瑞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2 | 46 | 87 | 80 | 265 | 265 | |
21 | 911015005000106 | 胡竞操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2 | 55 | 68 | 88 | 263 | 263 | |
22 | 911015005000107 | 高振林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7 | 36 | 74 | 95 | 262 | 262 | |
23 | 911015013000481 | 王知然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2 | 60 | 64 | 85 | 261 | 261 | |
24 | 911015001000001 | 杨钰婷 | 直属单位五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54 | 38 | 70 | 98 | 260 | 260 | |
25 | 911015009000441 | 张鑫 | 直属单位五 | 电子信息 | 50 | 73 | 128 | 114 | 365 | 365 | |
26 | 911015005000126 | 刘泽广 | 直属单位五 | 电子信息 | 57 | 43 | 113 | 99 | 312 | 312 | |
27 | 911015006000157 | 向婧嘉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学 | 53 | 44 | 116 | 114 | 327 | 327 | |
28 | 911015006000136 | 刘佳夷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学 | 52 | 37 | 107 | 125 | 321 | 321 | |
29 | 911015006000128 | 方浩楠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学 | 68 | 44 | 98 | 103 | 313 | 313 | |
30 | 911015006000159 | 马铢君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学 | 52 | 50 | 107 | 103 | 312 | 312 | |
31 | 911015006000141 | 曾雨欣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学 | 58 | 54 | 113 | 84 | 309 | 309 | |
32 | 911015006000146 | 胡新娥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学 | 55 | 54 | 111 | 84 | 304 | 304 | |
33 | 911015006000176 | 覃凯宏 | 直属单位六 | 细胞生物学 | 60 | 34 | 108 | 111 | 313 | 313 | |
34 | 911015006000178 | 刘雅妮 | 直属单位六 | 细胞生物学 | 59 | 38 | 97 | 104 | 298 | 298 | |
35 | 911015006000180 | 谭颖舒 | 直属单位六 | 细胞生物学 | 57 | 40 | 93 | 93 | 283 | 283 | |
36 | 911015006000189 | 许美云 | 直属单位六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63 | 49 | 113 | 115 | 340 | 340 | |
37 | 911015006000192 | 付兴培 | 直属单位六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59 | 40 | 119 | 121 | 339 | 339 | |
38 | 911015006000195 | 周鑫宇 | 直属单位六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53 | 39 | 55 | 141 | 288 | 288 | |
39 | 911015006000207 | 苏春燕 | 直属单位六 | 生物信息学 | 56 | 49 | 74 | 96 | 275 | 275 | |
40 | 911015006000209 | 李其滔 | 直属单位六 | 生物安全 | 55 | 41 | 103 | 75 | 274 | 274 | |
41 | 911015006000227 | 孙佳璐 | 直属单位六 | 免疫学 | 58 | 39 | 227 | 0 | 324 | 324 | |
42 | 911015006000229 | 陈得玺 | 直属单位六 | 免疫学 | 71 | 65 | 188 | 0 | 324 | 324 | |
43 | 911015006000244 | 李亭亭 | 直属单位六 | 病原生物学 | 59 | 59 | 210 | 0 | 328 | 328 | |
44 | 911015006000257 | 石佳 | 直属单位六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62 | 62 | 226 | 0 | 350 | 350 | |
45 | 911015006000274 | 尹乐航 | 直属单位六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68 | 75 | 206 | 0 | 349 | 349 | |
46 | 911015006000248 | 韩佳奇 | 直属单位六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61 | 62 | 219 | 0 | 342 | 342 | |
47 | 911015006000277 | 单亦凡 | 直属单位六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54 | 53 | 221 | 0 | 328 | 328 | |
48 | 911015006000278 | 李强 | 直属单位六 | 放射医学 | 58 | 46 | 200 | 0 | 304 | 304 | |
49 | 911015006000282 | 何金如 | 直属单位六 | 再生医学 | 48 | 46 | 242 | 0 | 336 | 336 | |
50 | 911015006000285 | 秦雪营 | 直属单位六 | 医学蛋白质组学 | 60 | 57 | 178 | 0 | 295 | 295 | |
51 | 911015006000297 | 谭昊楠 | 直属单位六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57 | 51 | 231 | 0 | 339 | 339 | |
52 | 911015006000289 | 马圣媛 | 直属单位六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58 | 39 | 196 | 0 | 293 | 293 | |
53 | 911015006000306 | 郭靖雯 | 直属单位六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64 | 67 | 235 | 0 | 366 | 366 | |
54 | 911015006000307 | 朱继冉 | 直属单位六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59 | 55 | 207 | 0 | 321 | 321 | |
55 | 911015006000304 | 林家旭 | 直属单位六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53 | 52 | 212 | 0 | 317 | 317 | |
56 | 911015006000317 | 刘路平 | 直属单位六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63 | 51 | 245 | 0 | 359 | 359 | |
57 | 911015006000315 | 闫梦 | 直属单位六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56 | 50 | 207 | 0 | 313 | 313 | |
58 | 911015006000334 | 王满闲 | 直属单位六 | 军事预防医学 | 65 | 55 | 224 | 0 | 344 | 344 | |
59 | 911015006000333 | 郑博鸿 | 直属单位六 | 军事预防医学 | 54 | 43 | 243 | 0 | 340 | 340 | |
60 | 911015006000320 | 王雪 | 直属单位六 | 军事预防医学 | 52 | 45 | 217 | 0 | 314 | 314 | |
61 | 911015006000340 | 王菁 | 直属单位六 | 军事预防医学 | 64 | 60 | 173 | 0 | 297 | 297 | |
62 | 911015006000322 | 智翠艳 | 直属单位六 | 军事预防医学 | 54 | 51 | 191 | 0 | 296 | 296 | |
63 | 911015006000352 | 赵钰莹 | 直属单位六 | 药剂学 | 53 | 44 | 209 | 0 | 306 | 306 | |
64 | 911015006000360 | 李雨贝 | 直属单位六 | 药物分析学 | 67 | 65 | 210 | 0 | 342 | 342 | |
65 | 911015006000365 | 马一文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65 | 71 | 214 | 0 | 350 | 350 | |
66 | 911015006000362 | 衣景瑞 | 直属单位六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63 | 55 | 229 | 0 | 347 | 347 | |
67 | 911015006000375 | 时蕊蕊 | 直属单位六 | 药理学 | 60 | 51 | 231 | 0 | 342 | 342 | |
68 | 911015006000380 | 苑哲铭 | 直属单位六 | 药理学 | 57 | 55 | 218 | 0 | 330 | 330 | |
69 | 911015006000368 | 谭冰倩 | 直属单位六 | 药理学 | 58 | 51 | 210 | 0 | 319 | 319 | |
70 | 911015006000384 | 黄洪鹏 | 直属单位六 | 药理学 | 57 | 38 | 213 | 0 | 308 | 308 | |
71 | 911015006000374 | 马艺倩 | 直属单位六 | 药理学 | 57 | 49 | 197 | 0 | 303 | 303 | |
72 | 911015006000220 | 戴玲玲 | 直属单位六 | 预防兽医学 | 53 | 45 | 118 | 105 | 321 | 331 |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
73 | 911015006000221 | 卢岳 | 直属单位六 | 预防兽医学 | 53 | 40 | 83 | 95 | 271 | 271 | |
74 | 911015006000216 | 李学蒙 | 直属单位六 | 生物医学工程 | 51 | 39 | 101 | 123 | 314 | 314 | |
75 | 911015006000215 | 林书阳 | 直属单位六 |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57 | 50 | 82 | 98 | 287 | 287 | |
76 | 911015007000406 | 官子豪 | 直属单位七 | 军用功能材料 | 55 | 56 | 78 | 97 | 286 | 286 | |
77 | 911015007000411 | 袁陶昕 | 直属单位七 | 军用功能材料 | 54 | 38 | 73 | 90 | 255 | 255 | |
78 | 911015007000414 | 李浩男 | 直属单位七 | 核技术及应用 | 60 | 47 | 114 | 106 | 327 | 327 | |
79 | 911015007000415 | 汪永安 | 直属单位七 | 核技术及应用 | 52 | 55 | 75 | 109 | 291 | 291 | |
80 | 911015008000425 | 朱柘柠 | 直属单位八 | 结构工程 | 53 | 40 | 94 | 108 | 295 | 295 | |
81 | 911015010000449 | 马腾达 | 直属单位十 | 流体力学 | 62 | 53 | 113 | 139 | 367 | 367 | |
82 | 911015010000455 | 王英豪 | 直属单位十 | 流体力学 | 62 | 46 | 85 | 99 | 292 | 292 | |
83 | 911015011000463 | 张雅鑫 | 直属单位十一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8 | 49 | 65 | 107 | 269 | 269 | |
84 | 911015012000472 | 李金萍 | 直属单位十二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3 | 66 | 89 | 107 | 315 | 315 | |
85 | 911015012000474 | 袁帅 | 直属单位十二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6 | 41 | 91 | 90 | 278 | 278 | |
86 | 911015012000476 | 邓怡峰 | 直属单位十二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9 | 47 | 104 | 129 | 339 | 339 |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各位考生:
现将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军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请至“军事科学院强军网主页-直属单位-研究生院-通知公告”查阅):
一、复试条件
(一)复试分数线
军事科学院所有学科门类均执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1),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教育部计划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在研招网发布,军队计划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在强军网发布。
(二)复试差额比例
在全国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依据我院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按初试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范围。复试考生差额比例为130%(不足130%的,以实际过线人数为准)。
(三)加分条件
依据国家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相关要求加分的考生,请于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相应材料。
二、生源调剂
(一)调剂原则
各招生学科专业达到初试基本线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可从本单位相近学科或其他单位相同相近学科的考生中调剂。生源调剂应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的其他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由研究生院另行公布。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2025军事科学院仅可招收全日制考生。
(二)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调剂调入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我院发布的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条件。
(三)调剂方法
无军籍地方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各招生单位具体实施,具体调剂办法和时间将根据招生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院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区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各单位按要求组织,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无军籍地方考生复试时应衣着得体。
(二)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须于复试前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考生须准备身份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将留存),个人简历(须有本人近期照片,主要包含学习经历、本科学习成绩、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等,不得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
2.根据不同考生类别,还须审核以下材料:
(1)无军籍地方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无军籍地方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涉及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研究生院将于拟录取前抽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复核,抽检、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三)复试内容
复试前,考生应填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诚信复试,同时各招生单位应加强“两识别”,从严审核考生身份,严防“替考”。
复试主要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特点精心设置复试内容,强化对考生思想品质、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考查,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重点考查学科理论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重点考查岗位任职实绩和实践应用能力。复试问题以通用性、开放性问题为主,不得提问回答涉密涉军敏感问题。复试内容还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计分方法
复试总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按照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中,笔试与面试成绩占比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及时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同一学科内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且影响拟录取结果的,应在24小时内对同分考生重新进行复试,复试小组专家应重新抽选,复试题库应重新确定。
(五)体格检查
研究生复试体检标准按《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京内复试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京外考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后1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政治考核
考生应积极配合招生单位进行政治考核。相关材料一并存入复试考生档案。
(七)时间安排
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我院后续将统一发布,期间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参加复试的无军籍地方考生体检。
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性,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四、录取审核
我们将通过研招网等平台,对拟录取人员情况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录取。
五、监督方式
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军事科学院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55475533,电子邮箱:jkyjsyyjjy@163.com);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置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 2025年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各报考单位联系方式
4.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明细表
附件1
2025年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以下简称学科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理学(07) | 各学科专业 | 274 | 34 | 51 |
工学(08) | 工学照顾专业 | 251 | 33 | 50 |
其他学科专业 | 260 | 34 | 51 | |
农学(09) | 兽医学 | 245 | 33 | 50 |
医学(10) | 各学科专业 | 293 | 36 | 108 |
军事学(11) | 各学科专业 | 260 | 34 | 51 |
管理学(12) | 信息资源管理 | 333 | 41 | 62 |
附件2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5年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军事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等复试相关规定。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报考信息和复试材料。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报考单位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回答问题不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诚信考试,不作弊。
四、自觉遵守复试各项要求,不私自录制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五、如本人有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我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考生本人手写签字)
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直属单位一 | 孙老师 | 010-66897022 |
直属单位二 | 贺老师 | 010-55496645 |
直属单位三 | 吴老师 | 010-66897507 |
直属单位四 | 侍老师 | 010-66820058 |
直属单位五 | 董老师 | 010-66870298 |
直属单位六 | 夏老师 田老师 | 010-66931410 010-66930761 |
直属单位六 (前沿探索专项) | 周老师 | 18800177026 |
直属单位七 | 李老师 | 010-66758033 |
直属单位八 | 侯老师 | 010-66894946 |
直属单位九 | 娄老师 | 010-55475770 |
直属单位十 | 张老师 | 0816-2463039 |
直属单位十一 | 张老师 | 010-66897752 |
直属单位十二 | 胡老师 | 010-66357009 |
直属单位十三 | 王老师 | 010-88450862 |
附件4
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明细表
检查科目 | 检查项目 | 检查细目 |
一、一般项目 | 身高、体重、BMI | |
血压、脉搏 | ||
二、实验室检查 | 血液分析 | 血常规23项 |
尿液分析 | 尿常规十项+镜检 | |
血液生化 | 谷丙转氨酶(ALT) | |
血糖 | ||
肾功(尿素、肌酐、尿酸) | ||
乙肝表面抗原 | ||
丙肝 | ||
艾滋 | 艾滋病毒抗原抗体 | |
梅毒 | 梅毒螺旋体+快速血浆反应试验 | |
尿妊娠试验 | ||
三、体格检查 | 内科查体 | 问诊(个人史、家族史、生活方式等) |
一般状况、心肺、腹部、神经系统 | ||
外科查体 | 皮肤、浅表淋巴结、头颈部(甲状腺) | |
胸部(乳房)、脊柱、四肢关节 | ||
四、专科检查 | 妇科内诊 | |
眼科 | 眼科检查(视力、眼睑、眼球、眼底等) | |
耳鼻喉科 | 耳鼻喉检查(外耳道、鼓膜、鼻腔鼻窦、扁桃体、咽喉部等) | |
口腔科 | 口腔检查 | |
五、仪器检查 | 心电图 | 多导联心电图检查 |
数字X线检查 | 胸部正位片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西安分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5年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西安分院硕士研究生
一志愿考生复试实施细则
研究生复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参考五院往年复试细则,结合西安分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根据上级关于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思想,研究生是航天科技人才引进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突出对政治思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使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和研究潜能的考生录取到分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组织及职责
1、复试工作在五院研究生部指导下,由西安分院组织开展。
2、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工作开展,对复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把关。
3、成立复试督查小组,监督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4、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说明:专业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西安分院主管教育领导、学位分评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及技术专家等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另设秘书。)
5、聘请高校外语专业老师对考生开展外语听力口语的综合测评。
6、聘请心理测评机构或专业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测评。
三、复试资格
1、根据2025年分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西安分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英语、政治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0 | 45 | 70 | 80 | 31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80900 | 45 | 70 | 80 | 3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2500 | 45 | 70 | 80 | 330 |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方式
西安分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复试考核、体检等。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评。
1、外语听力口语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外语的听力水平及口语对话的交流能力。
2、专业基础考核:
通过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两种形式,重点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素质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培养潜能及行业基本知识等。
4、思想品德考核:
通过专家组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法纪素养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健康测评:
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
6、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的诚信情况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2025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分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等,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评分原则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各项内容所占比重为:
外语听力口语考核20分,专业笔试20分,专业面试40分,综合素质考核20分。
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最终成绩的60%和40%,复试专家组根据最终成绩和考生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拟录取建议。
七、复试流程
序号 | 内容 |
1 | 考生资格审查,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
2 | 心理素质测评 |
3 | 专业课笔试 |
4 | 英语听力口语测评 |
5 | 专业分组面试 |
6 | 综合研判复试情况,评议确定拟录名单 |
八、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九、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25日。
复试地点:西安市东长安街504号园区。
十、其他说明
复试小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复试过程中专家提问及考生作答做好书面记录。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研究生复试全程录像,电子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考生咨询电话:029-85613393
监督电话:029-892531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西安分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