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23 20:46:00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招生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17年我校仅限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专项计划: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强军计划(80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0名)等专项计划考生。
三、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须进行体检,并在指定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研究生毕业后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高职高专毕业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报名考试;
6.报考“强军计划”的军队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相关部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所在单位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单位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达到招生单位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招生单位要及时完成考生的学籍注册;未达到招生单位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工作。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报名、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复试
1.2017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八、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
九、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注意事项
1.2017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适当延长。
2.2016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3192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11名。2017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6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在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法顺利毕业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8.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原则上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方式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9.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强军计划报考我校仅限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10.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在研究所培养,毕业后通过考核可留所工作。
11. 201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继续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