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4-09-30 11:48:00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与公示原则。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招生学院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
(四)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安排,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工作具体实施,共同协作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和指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职责为:
1. 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校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2. 审核接收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细则、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公示名单。
3. 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全程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及时处理接收推免工作过程的重大问题和事件。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为:
1. 根据学校接收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提供受理推免生工作的申诉渠道,并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2. 按时、准确地通过有效途径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接收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工作安排等。
3. 组织复试小组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接收专业
我校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所有专业(方向)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的50%(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五、申请及考核程序
1. 我校接收推免工作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我校各招生学院将适时发布接收2025年推免生工作细则。
2. 我校接收推免工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务必及时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操作。
3.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校各接收推免专业(方向)接受推免生预报名。申请人须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电子照片;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电子照片;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电子照片;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得荣誉证书等。
4. 招生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5.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或未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安排可查看各招生学院发布的接收推免工作细则。
6. 参加我校2024年7月“优秀本科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申请人,若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研究生资格,于2024年9月在研招网推免系统上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报名成功,可根据实际进程完成确认复试、接受拟录取等相应程序。
六、接收程序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及时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接受待录取的申请人名单将上报至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研招网公示。
七、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决定。
八、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