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培养管理说明
2025-03-05 14:49:37
培养管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学习(具体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
3.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相关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评阅、查重、答辩等环节;申请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整个学业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学业年限自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