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013-04-08 09:15:00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和统筹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系所具体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差额3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专业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2 |
总分 |
国际法学 |
42 |
63 |
315 |
国际关系 |
42 |
63 |
327 |
政治学理论 |
42 |
63 |
315 |
国际政治 |
42 |
63 |
315 |
外交学 |
42 |
63 |
324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2 |
63 |
315 |
世界经济 |
49 |
74 |
340 |
英语语言文学 |
54 |
81 |
350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54 |
81 |
350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54 |
81 |
36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54 |
81 |
350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54 |
81 |
363 |
附: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一)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四)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点击下载考生自述表格)
(五)大学期间成绩单;
(六)网上下载体格检查表,正反面A4纸打印,贴上照片,研招办盖章后体检时使用;(点击下载体检表)
(七)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一)笔试
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二)公共外语口试
公共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语言类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法、日)、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不参加公共外语口试,也不再单独安排第二外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三)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由各系所按专业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由外交学院医务室统一进行。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中,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在各项均合格后,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入学后再分方向和导师,原报考方向仅供参考。
(三)调剂考生主要参考复试成绩进行录取。
七、复试实施具体程序和细则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各专业笔试内容为:
专业 |
笔试内容 |
国际法学 |
专业外语 |
国际关系 |
专业外语 |
政治学理论 | |
外交学 | |
国际政治 |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综合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
世界经济 |
专业外语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写作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笔译 |
注:英语综合含客观题和作文两部分,其中客观题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等语言点的综合考核。
(二)公共外语口试
非语言专业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
英语口试具体环节:
1、参加测试的考生集中,按复试号决定测试顺序;
2、考生按顺序进入备考室,阅读所给英文材料约10分钟,阅读时可在提供的草稿纸上作笔记、拟订提纲等,但口试时不得参考笔记;
3、备考10分钟后,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口试考场,考官查验考生准考证后就材料及相关内容提问,考生根据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
4、提问、回答及考官评定成绩时间约为10分钟,测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考官立即对考生的考试情况打分。
(三)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一般性流程如下:
1、抽题备考:考生抽取试题后进入备考室准备约10分钟,包括起草答题提纲等;
2、交验证件:备考结束后考生进入考场,首先向考官交验准考证;
3、回答问题:考生回答复试专家组老师提问;
4、成绩评定:回答完毕,考生退场,由考官对该考生评定成绩。
注:语言类专业面试根据专业特点,具体步骤和细节可能有所差异。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专业面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面试形式为听一篇文章(5分钟左右,听一遍),然后根据文章内容回答问题。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面试形式为交替传译(英译汉、汉译英)。
八、复试费用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收取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报到时交纳。体检所需费用50元自理,考生直接交给体检机构。
九、复试工作日程
报到地点:主楼422教室。
报到具体时间:
复试号1-100 8:00—8:30
复试号101-200 8:30—9:00
复试号201-280 9:00—9:30
为避免拥堵,请考生尽量按上述时间段分散报到。
心理素质测评在学院计算机教室进行,
各专业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
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电话68323297咨询。
外交学院纪检监督接待电话68323822(只接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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