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周日
2008-05-08
内蒙古科技大学08年研究生调剂公费优惠政策
一、调剂政策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费)录取;
2、 所有录取考生(含非定向和自筹经费,不含定向和委培生)均每月发放200元普通奖学金(不含同等学历考生);
3、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可供硕士生申请;
4、 以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全部按非定向(公费)录取(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502
材料学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80602
钢铁冶金
080702
热能工程
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
080104
工程力学
081901
采矿工程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2
结构工程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3002
环境工程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5、以下专业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低于该专业调剂总额的50-70%的比例安排非定向或定向(公费)指标,其余调剂生源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120202
企业管理
6、我校各专业拟择优接收一定比例的同等学力考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生,见08年招生简章)和小语种考生。
二、调剂办法及程序
我校执行国家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我校将等额复试。
1、考生调剂录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C类地区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C类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上述(1)的要求。
三、奖励政策
1、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可供优秀研究生申请。
2、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七号
2、 联系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472-5951507 5952233
4、 自动传真:0472-5954370
5、 邮政编码:014010
6、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graduate.imust.cn
7、 调剂截至时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