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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4.北京市高招办报考京内招生单位(82501-85801) → 应选择的指定报考点

(上接公告3)

 

●报考京内招生单位(82501-85801) → 应选择的指定报考点

 

82501中国地质科学院 → 116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82601钢铁研究总院 → 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

82602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 1113北京邮电大学

82605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 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

82701机械科学研究院 → 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

82702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 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

82703北京机电研究所 → 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

82715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 1119中国农业大学

8280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1107北京理工大学

82803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 1103清华大学

82806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82807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82818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研究生部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2902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2913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2914中航一集团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2920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2931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六二八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2932中航一集团北京长城计量测试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3001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3002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3003北京真空电子技术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3011华北光电技术研究所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3107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 1107北京理工大学

83116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 1107北京理工大学

8320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 → 1180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8322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 1179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83232北京信息控制研究所 → 1180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8324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 1180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83266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 1180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83277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 → 1180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83309煤科院北京建井研究所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83310煤科院北京煤化研究所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83311煤科院北京开采研究所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83401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 1108北京科技大学

83501北京化工研究院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83504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83702中国轻工总会环境保护研究所 → 1111北京工商大学

83705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 1111北京工商大学

83706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 1111北京工商大学

83801铁道科学研究院 → 1104北京交通大学

83902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1113北京邮电大学

8400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4201中国艺术研究院 → 1181中国艺术研究院

84202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 1127北京师范大学

8450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184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84502中国中医研究院 → 1183中国中医研究院

8450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 1184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84504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 1184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84508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 → 1126北京中医药大学

84512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 → 1123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84901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 1105北京工业大学

85101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 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

85304国家海洋环境预报研究中心 → 1107北京理工大学

85401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 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85402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 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85405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  → 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85407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 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85801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1110北京化工大学

 

(下接公告5)

公告1.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告

    1、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页(http://www.bjeea.cn),阅读《2006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请登录:http://www.chinayz.com.cn网页查询。

 

    3、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缴费。

 

    4、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须按照公告2、公告3、公告4和公告5的要求,正确选择北京地区报考点。

 

    5、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公告6)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9月18日至23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1〕94号文件精神,硕士生全国统考、推荐免试生报名、初试收取报考费每人150元;“单独考试”报考费按报考学校规定执行;“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报考费收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6、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⑴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⑵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以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⑶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7、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统考: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⑵MBA联考:可以填报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⑶法硕联考:可以填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⑷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⑸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⑹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8、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一日

公告2.北京市高招办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规定

    一、报考 京内 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报考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招生单位指定的具体报考点,请参见公告3、公告4、公告5)。

 

    报考“推荐免试”考试方式考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由推荐学校发给报考校验码,选择接收单位(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考 京外 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1、报考“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和“农村教育硕士”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京外中科院系统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01北京大学、1103清华大学、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107北京理工大学、1108北京科技大学、1110北京化工大学、1133中国传媒大学、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教学区)。

    其中,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建筑学、城市规划等,有超过3小时以上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 1103清华大学 作为报考点。

 

    2、报考“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方式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01北京大学、1103清华大学、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3、报考“单独考试”、“MBA联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请选择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4、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京外中国科学院系统(不含“单独考试”、“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 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科院中关村青年公寓园区6号楼)作为报考点。

   

二○○六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热烈欢迎报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六级硕士研究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硕士学位授予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各专业均可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现将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愿为我国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中心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2006年硕士生报名分两种形式

(一)网上报名

我中心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中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1.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2006年正式向社会公布《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要求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所有考生须在10天内(以邮戳为准)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教育培训处,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届时须携带所有以下复印材料的原件供审查。

(1) 有考生本人签字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届时可在我中心网站《招生招聘》栏目下载),要求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 《准考证》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5) 往届本科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本科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6) 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红章);

(7) 考生个人陈述(届时可在我中心网站《招生招聘》栏目下载文本格式),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8) 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邮件请寄往以下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3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培训处(邮编:102200),并在信封上注明“资格审查资料”。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综合考试有以下几类,所含内容如下所示:

1.西医综合(306):全国统一命题;

2.生物综合(311):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3.卫生综合(312):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化学综合(313):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5.放射医学综合(314):含放射毒理学、卫生统计学、放射损伤与防护;

放射防护综合(315):含核物理学、辐射防护学。

 

五、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条件:统考成绩总分至少高于国家线30分以上。

 

六、部分专业业务课有选考科目,请在报名登记时相应栏目内注明,否则由我中心指定应试科目。

 

七、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1.部分统考专业科目的参考书目请查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2.未列出参考书目的统考科目请按照大学本科最新统编教材复习;

3.我中心不提供考研参考书,概不出售往年试题。

 

八、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浏览教育部有关网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单位代码:84503            单位名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联 系 人:孙国顺

电    话:010--67017755—371   地 址:北京市天坛西里2号      邮政编码:100050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导师

备注

100102免疫学

2

 

 

 

01生物技术药物生物学活性及质量研究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1免疫学④411生物化学

王军志

研究员

 

02免疫遗传标记基因检测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1免疫学④411生物化学

岳秉飞

研究员

 

100103病原生物学

3

 

 

 

0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分子生物学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2 微生物学④411生物化学

王佑春

研究员

 

02病毒分子生物学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2 微生物学④411生物化学

祁自柏

研究员

 

03病毒免疫和分子生物学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2 微生物学④411生物化学

俞永新

院士

 

100704药物分析学

4

 

 

 

01抗生素质量分析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3 分析化学④412有机化学

金少鸿

研究员

招收委培生

02现代仪器分析方法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3 分析化学④412有机化学

丁丽霞

研究员

 

03假药的识别体系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3 分析化学④412有机化学

胡昌勤

研究员

 

04生物技术类新药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9 药理学④411生物化学

李波

研究员

 

05中草药有效成分及中药质量控制研究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3 分析化学④412有机化学

林瑞超

研究员

 

06生物材料及组织工程

1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13 分析化学④412有机化学

奚廷斐

研究员

 

 

专业课参考书目请参照“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统编教材。

以上各专业可招收委培生。

公告:8450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报考必读

1、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www.chinayz.com.cn),查阅“200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8日至31日每天8:00-23:00。在上述报名日期内,除“报考点”和“报考单位”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和“报考单位”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本单位只招“全国统考”的考生。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即“全国统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u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u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u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u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报考;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应按以下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务必于11月10日至14日到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北京考生,应选择北京报考点1184。

(2)外地考生,可在当地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3)如外地考生选择了北京报考点1184,则必须在北京参加考试。

(4)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应选择推荐学校设置的报考点。

5、选择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6、本单位各专业可招收委培生,其中金少鸿研究员只招委培生。

7、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亦需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8、未按规定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