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调剂工作办法
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及调剂工作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陕试研招〔2021〕25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经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招生考试安全与新冠疫情防控,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质量。
二、一志愿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学术型 | 130100艺术学理论 | 40 | 40 | 95 | 95 | 361 |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 40 | 40 | 95 | 95 | 361 | |
专业型 | 135101音乐 | 40 | 40 | 95 | 95 | 361 |
135106舞蹈 | 40 | 40 | 95 | 95 | 361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 | -- | -- | -- | 240 |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2年3月20日-23日,各专业具体各考试科目复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线上远程复试考试安排》。
(三)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四)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认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须于2022年3月19日18:00前,发送至招生就业处工作邮箱:zhaojiuchu@xacom.edu.cn。邮件主题为:复试承诺书+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未按时提交承诺书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远程线上复试
1.135101音乐(音乐教育、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声乐演唱、现代音乐表演)各专业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采取“云易考”双机位线上视频考试方式进行,考生拍摄上传考试视频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早8:00-3月21日晚18: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早完成拍摄及上传考试视频,视频拍摄完成后先上传辅机位(监考)机位考试视频,再上传主机位考试视频,应须确保在3月23日晚18:00前完成视频拍摄及主机位上传进度条达到100%。 上传视频专业复试考试内容及主机位拍摄要求,详见附件4:《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上视频复试考试内容及主机位拍摄要求》。
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5101音乐(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指挥、视唱练耳)及135106舞蹈专业,无须通过“云易考”上传视频考试曲目。
2.所有专业的笔试考试、综合面试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均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双机位进行远程面试及监考的方式进行。
3.“云易考”及“腾讯会议”系统的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线上远程复试操作手册》。
4.请所有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请勿加入)务必加入“【西安音乐学院】研招一志愿线上远程复试”QQ群,群号:5110376。进群后请按“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格式(如:0079+张三)修改群昵称。
三、复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130100 艺术学理论 | 艺术学理论 (所有研究方向) |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腾讯会议,双机位。 (注:所有笔试科目考试,考生需准备1台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2部手机。 1台电脑用于接收试题,用于主监考机位;1部手机用于侧后方45度副监考机位;1部手机用于与远程监考工作人员紧急联系和笔试结束后,在主、副监考机位监控下,将试卷拍照提交。) |
2.专业综合面试 | |||
3.专业笔试 | |||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学(所有研究方向) 音乐教育学 作曲理论(和声、复调、 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 舞蹈学 |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
2.专业综合面试 | |||
3.专业笔试 | |||
135101音乐 | 作曲、电子音乐作曲 |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
2.专业综合面试 | |||
3.专业笔试 | |||
135101音乐 | 指挥、视唱练耳 |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腾讯会议,双机位 |
2.综合素质面试 | |||
3.专业面试 | |||
135101音乐 | 音乐教育、键盘乐器演奏 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 现代音乐表演 |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腾讯会议,双机位 |
2.综合素质面试 | |||
3.专业视频考试 | 云易考APP,双机位 | ||
135106舞蹈 | 舞蹈编导 |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腾讯会议,双机位 |
2.综合素质面试 | |||
3.专业面试 | |||
同等学力或 跨专业加试 | 学术型(音乐与舞蹈学) 专业学位(音乐) | 1.音乐论文写作(笔试) | 腾讯会议,双机位 |
2.视唱练耳(面试) |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接收调剂专业范围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范围:
1.学术型:
130100艺术学理论(所有专业研究方向)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除舞蹈学以外所有专业研究方向)
2.专业学位:
135101音乐(所有专业研究方向)
注:一志愿生源充足的130200音乐与舞蹈学(舞蹈学)、135106舞蹈(舞蹈编导)不接受调剂。
(二)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照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总分不低于361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95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初试科目具体参照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调剂工作流程
1.教育部预计将于2022年3月底开通正式调剂系统,请考生届时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36小时,系统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招生计划余额确定系统开通时长和批次,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将再次开通调剂系统,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关于调剂志愿报名的时间及要求。
2.未发放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已有志愿中增补。
3.我校发放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取消复试通知。
4.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和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5.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将准考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招生就业处工作邮箱:zhaojiuchu@xacom.edu.cn。
6.调剂复试方式:线上远程复试
各专业各考试科目调剂复试所采用的系统及软件与一志愿复试一致。
7.调剂复试时间:2022年4月初,具体调剂复试考试安排将于3月底公布,请报考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考试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调剂复试的通知安排。
8.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9.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四)调剂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
2.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前,考生尽量不要在此时间前修改我校调剂志愿,否则将失去调剂机会。
3.按照往年调剂系统使用情况,系统可能会因负载过大造成无法登录的情况,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提交调剂志愿。
4.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在已提交调剂志愿考生中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将及时解除调剂志愿。
(五)调剂复试咨询
调剂复试咨询QQ群号:967831050。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调剂考生咨询QQ群进行相关咨询。
五、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一)学术型各专业方向及专业学位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20%。
(二)专业学位型(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100分)*1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5%。
(三)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视唱练耳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写作成绩(分值100分)*50%。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初、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考生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术型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专业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四)专业型(指挥、视唱练耳、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
导)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其他重要提示
联系电话:
029-88667076 88667077
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调剂工作安排发生调整,我校将在第一时间通过“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进行通告,敬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线上远程复试考试安排
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3: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上视频复试考试内容及主机位拍摄要求
附件5: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线上远程复试操作手册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江苏海洋大学复试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教育部、江苏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疫情防控、过程管理和服务保障,做到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精诚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以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审批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网络保障工作组、舆情监控工作组、监督检查工作组,共同开展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王自力、宁晓明
成员:许兴友、朱国军、杨雪英、汪守建、郑利军、陈书法、 毛宝海、蒋廷臣、黎汉杰、冯源、马超、秦海波
2. 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长:许兴友
成员:陈书法、秦海波、高嵩、高振玉、冯媛媛
3. 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李梅英
成员:陈书法、冯源、马超、黄毅
4. 网络保障工作组
组长:黎汉杰
成员:伍俊明、高振玉、张勇
5. 舆情监控工作组
组长:杨雪英
成员:陈晓艳、仲兆满、伏晓姝
6. 监督检查工作组
组长:汪守建
成员:陈书法、何颖、秦海波、高嵩、孙克美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可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成员可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负责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为:
1. 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2. 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特点,成立一个或多个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人)和2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复试工作,专家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秘书应为在职教师,所有参与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3. 加强复试人员培训。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4. 精心准备复试内容。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统一考核环节、试题难度和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同时,复试小组要充分做好提问的准备工作,如在线复试要求、课程、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外语等考察点。
5.平台演练与材料归档。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做好复试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
6. 其他方面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7. 对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要求如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须将手机交秘书统一保管,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4)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一名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身份确认、顺序安排、邀请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另一名秘书负责考生进入复试会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处理突发状况等。
(5)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合理分组;复试前要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避免不同考核小组分数差异过大。
(6)复试过程中要求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填写《复试评分表》和《复试成绩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并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
(7)复试小组成员要规范用语,不得随意外出。
8.每轮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各学院报送《复试评分表》纸件、《复试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复试影音等资料由各学院留存。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及辅导员担任,原则上应不少于3人。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各学院执行的复试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三、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的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 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
原则上于2022年3月下旬启动, 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其中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1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2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平台采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复试采取“双机位”的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下载、注册、熟悉操作流程。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须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 准考证。
3.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5.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 2022年秋季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
10.《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123.htm,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11.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12. 考生确实因为疫情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五、复试
各学院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优化对考生的服务。
(一)复试内容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考核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各学院须针对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基础知识进行考查。
3. 外语综合能力考核
各学院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等方式进行考查。
4. 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
各学院应采用设计综合性、开放性的题目,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对学术型研究生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专业型研究生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考生应提供大学学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
5. 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要进行全面复试,加试方式为笔试(网络笔试)。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始科目相同),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 心理素质测试
各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7. 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 8号)规定执行。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三)复试要求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各复试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复试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复试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为便于考生联系,各学院须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如有考生投诉或质疑,学院应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
六、复试缴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
5. 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6. 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我校,必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程序
1.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 江苏海洋大学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严禁部门和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和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5. 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 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八、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N +(复试总成绩×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专业考生N=5。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9)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 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 拟录取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
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7.htm ),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后的两周内提交或使用EMS邮寄至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5.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6. 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单位详细的复试方案,在复试开展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复试方案应在各学院官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二)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每轮复试前由各学院在其官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
(三)每轮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在官网上公布考生综
合总成绩排序名单。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
(四)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
研究生院会同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若发现复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协助校卫生科做好应急处理;若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做好应急处理,各学院要及时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备用人选。
(二)平台保障
我校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提前进行复试的培训和实战演练,测试选定复试平台的稳定性。
(三)网络异常
研究生院会同校信息化中心成立网络保障工作组,保障复试期间的网络畅通。各学院准备好备用网络,如数据流量包。如网络突然中断,立即启用替代网络。若视频面试过程中反复出现考生掉线等问题,顺次安排后续考生进行面试,掉线考生可后续安排重新面试,但要及时更换面试题目。如考生网络仍未恢复,可采用电话面试的方式,全程要录音。若学校端因停电等原因导致网络不可用,复试小组应及时通知考生变更复试时间。
(四)作弊防范
各学院针对本单位的复试组织形式,梳理可能出现的作弊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面试全程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①复试前,各学院要对考生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及有关资格证书照片进行比对查验以核实考生身份,并建立相应的联络群。②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安排专人匹配考生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与现场视频中考生本人是否一致。③复试过程要全程摄像录音,若存在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作弊考生复试成绩。
(五)规范行为
强化复试培训、加强纪律要求。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把控,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研究生院负责网上巡查,校监督检查组进行现场巡视和随机抽查。
(六)应急预案
各学院应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系统平台、网络环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十一、咨询、申诉与监督
各学院应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诉意见;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409室。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
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A区国家线。
2.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科目少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数量的考生不能调剂。
4.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均只接收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调剂。
5.遴选进入复试的优先级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优先。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优先。
(3)考生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初试成绩优先进入复试。
浙江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和舆情监控工作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2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及成绩表(盖章)。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复试考生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面试内容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同等学力加试需线上完成。各学院提前通知相关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组织考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8.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考试方式按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线上完成。
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2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各学院需提前制定各专业调剂考生选拔原则,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各学院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面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八)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十)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防疫。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十一)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并保证畅通。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580-8180690。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2年3月25日起开始实施。
北京化工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欢迎各位优秀考生报名调剂到我院!具体调剂办法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1.化学工程与技术(本科专业为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环境工程、有机化学等)
2.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科专业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或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要求本科期间系统学习过高分子材料相关课程)
二、调剂要求及待遇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政治理论。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部是学术型硕士,原则上不接收跨门类调剂或一志愿报考专业硕士的同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一旦录取,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不收取学费,免住宿费。
三、调剂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拟调剂考生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yanjiusheng.bjhy@***,申请材料包括:(1)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正反面);(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4)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若办理过程困难可延迟提供,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6)考生自述表(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
,考生须本人签字)。请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以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姓名+初试成绩+四级成绩为文件名和邮件的主题名,例如:**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张三300四级425。同时填报调剂申请表(线上填报地址:https://jinshuju.net/f/x5QouK)。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调剂系统申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及早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系统,报名调剂北京化工研究院。我院将在调剂系统中确定是否接收调剂。我院同意接收调剂后,将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院复试。
3.我院将于调剂系统开通后组织复试工作,请参照我院复试办法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复试。
四、有关事项
1.关于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请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北京化工研究院-信息发布处公布。(https://yz.chsi.com.cn/sch/listBulletin--schId-367782,categoryId-433666.dhtml)
3.关于我院概况及硕士研究生导师介绍详见官网。(http://brici.***/brici/)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邮 箱:yanjiusheng.bjhy@***
联系电话:010-59202892
北京体育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要求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安排,我校调剂专业中未涉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以上各计划暂不接受调剂。
(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七)符合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符合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要求。
注:具体操作要求以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余额(暂定)
序号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计划余额 (暂定) |
1 | 教育学院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9 |
2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6 | |
3 | 040103 | 教育史 | 5 | |
4 | 心理学院 | 040201 | 基础心理学 | 3 |
5 | 040203 | 应用心理学 | 5 | |
6 | 体育工程学院 | 040302 | 运动人体科学 (体育工程与体育大数据方向) | 15 |
7 | 管理学院 | 120401 | 行政管理 | 5 |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需在4月6日0点-12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各学院由专人与考生联系复试相关事宜;
4.我校将根据调剂考生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5.调剂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其他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2.学校实施差额复试,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200%,具体见各学院调剂办法(陆续发布)。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
招生办公室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427(工作日)
电子邮箱:yanzhao@bsu.edu.cn
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
各学院调剂办法见我校招生官网(zs.bsu.edu.cn)查看。
2022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调剂信息
我院今年调剂工作及报名工作将在近日进行。要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各单科分均达到国家规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中A类地区工学(不含照顾专业)的分数要求;原报考专业应为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初试科目应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国家英语CET6级达425分(复试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优先考虑。
调剂专业方向及人数
专业:市政工程 方向:
结构工程1人
地下工程1人
具体调剂相关政策按2022年国家公布的研究生调剂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我院招生为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上课方式采取到其他高等院校委托培养。
联系人:刘冰玉
电话/传真:010-68334262
E-MAIL:120635951@qq.com
新乡医学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切实保证人才选拨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进行各项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管和审议。
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复试方案,负责进行考生的复试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负责进行考生的复试工作,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双机位录屏录音录像保存。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其中研究生导师占比不少于60%,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2.复试全程记录
对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屏录音和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录取考生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3年,未录取考生保存时间为1年。
3.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参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自主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发放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资格审查
1.研究生处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3月下旬将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将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确保材料完整清晰),并按照以下顺序整合成PDF文件以“报考学院(医院)+专业+姓名+考生号”命名,并以附件方式发送至各报考培养单位邮箱(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接收日期为3月23日24时,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下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见附件2);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手签扫描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包括非成人教育的专升本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按照各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远程复试系统身份核验
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各培养单位开展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并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均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本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科目内容将通过远程复试进行考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目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平台
我校采用“腾讯会议”进行复试,备用复试平台为“钉钉”。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复试,如有任何违规现象,我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复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具体各项赋值及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内容 | 分值占比(%) | 复试内容 |
专业知识 | 40 | 各学科专业知识 |
英语能力 | 30 |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
综合素质 | 30 | 具体考查内容、形式由各培养单位制定 |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计划于3月23日—4月15日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也将陆续分批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培养单位网站的相关信息。3029444yJS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23日 | 考生发送 资格审查材料 | 按时、按要求发送至报考培养单位(附件1) |
3月24日 |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 |
3月24日 | 考生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及身份核验 |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 |
3月25日-3月27日 |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 考生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
3月28日-4月15日 | 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工作 | 请关注各培养单位发布的调剂细则 |
八、总成绩加权计算
各培养单位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管理类联考除外):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管理类联考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九、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综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十、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十一、咨询邮箱
xyyjskszx@163.com@163.com
十二、复试监督信息
0373-3029444 0373-3831381
十三、其他
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3月22日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广大考生按国家统一安排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申请调剂。我院复试具体时间将通过调剂系统进行通知,现将有关调剂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调剂范围: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且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
3.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即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相同。
4.其他要求:凡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原则上英语要达到四级水平,同等情况下六级优先。
二、调剂专业
1、区域经济学(0202):8-10名
2、国民经济学(0202):7-9名
3、产业经济学(0202):8-10名
4、国际贸易学(0202):4-6名
5、企业管理(1202):10-12名
6、政治学(0302)::8-12名
7、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18-20名
10、中国史(文史研究所)(0602):8名
11、中国史(楚文化研究所)(0602):4-6名
12、文物与博物馆(0651):8名
我院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政治学按一级学科招生,请广大考生关注我院相关公告。
三、调剂程序
1.按国家统一安排时间,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网(http://yz.chsi.com.cn)申请调剂。
2.我院通过查看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对同一志愿、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我院对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网上及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系统”上进行确认回复,超过规定时间不予以回复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为不耽误考生调剂时间,对于分数较低或不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我院将提前解锁;考生如果自己申请解锁,可电话联系我院招生老师。
5.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将通过复试的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凡被“待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我院的“待录取”。 超过规定时间不予以回复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6.“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系统”上的“待录取”通知具有行政效力,若考生接受了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就不能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7.待录取状态的设置和取消,需我院和考生双方共同确认。
8.我院在做最后审查时,如拟录取结论有变,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必要说明。
四、学费和奖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规定,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学费为6000/年,调剂考生学费为8000元/年;
文物与博物馆专硕研究生:一志愿学费为8000元/年,调剂考生为10000元/年
(2)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 ,每月500元。
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在校生的40%,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792589 贾老师
邮箱:457665678@qq.com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年3月22日
外交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我院2022年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接收调剂,为规范调剂工作,特制订《外交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基本条件
申请我院各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者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调剂名额及要求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和计划以本办法中明确的专业和人数为准。根据各招生院系所意见,结合不同专业具体情况,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采取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两种方式。
我院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一)校内调剂
1、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缺额6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缺额5名。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以下简称“科社”)缺额2名。原报考国际关系专业、未达到国际关系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总分在350分且外语语种与科社专业招生目录一致的考生调剂到科社专业参加复试。
(二)校外调剂
1、世界经济专业缺额5名,仅接收报考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世界经济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60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2、政治经济学专业缺额5名,仅接收报考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60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3、西方经济学专业缺额4名,仅接收报考西方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西方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60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4、金融(专业学位)缺额23名,仅接收报考金融(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与我院金融(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二、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60分,政治、英语二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5、日语口译(专业学位)缺额2名。仅接收报考日语口译(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初试总分367分以上,单科符合我院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外交学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外交学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外交学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2)政治学理论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政治学理论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3)国际政治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国际政治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国际政治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4)政治经济学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政治经济学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5)科社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科社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科社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三、同一考生仅可报考我院一个调剂志愿,重复报考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初试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不能申请校内调剂其他专业或方向。
五、调出我院
1、初试报考我院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或未收到我院调剂复试的通知,请尽快关注其他学校接收校外调剂的通知。申请调剂外校的考生无需在我院办理任何手续。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复试,且被外校先于我院录取(即: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受了其他学校的拟录取通知),我院将无法录取该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我院接收调剂申请志愿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待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七、各专业调剂复试名单和工作安排等信息,请关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和研招办公众号通知。
八、调剂工作监督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8323297;
2、外交学院纪检室电话:010-68322967(只接待申诉);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待申诉)。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