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院校资讯

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及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调剂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对各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等进行审定。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调剂遴选原则

所有考生调剂(含一志愿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程序。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调剂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二)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要求见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例如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只招英语专业考生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科目调入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国家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分专业会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程序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我校将及时并精准发布各专业的调剂缺额信息。调剂中及时更新缺额信息,及时关闭无需调剂的相关专业,避免考生盲目报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三)考生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对符合调剂接收条件及遴选规则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须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拒绝或未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所有调剂考生均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详见《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申诉渠道

  复试录取相关信息陆续会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翟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416-3400137

  网址:https://yjszsxxw.bhu.edu.cn/

  邮箱:bhyy@qymail.bh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六、本方案由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不分校内校外,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4.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跨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以调入英语(二)的专业,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可以调入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8.符合教育部2022年相关调剂政策。

二、调剂专业 

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学术学位: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发展经济学、金融学、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具体详情请登录“调剂系统”查看。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查看各专业名额余缺,申请调剂。

2.我院在“调剂系统”上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后,对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登陆“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回复,12小时内不予回复的,取消复试资格。我院将根据“调剂系统”考生情况补发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按我院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资格审查有问题且不能按我院要求按时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将复试成绩排名公布,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考生在12小时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12小时内不予回复和拒绝“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院的“待录取”通知,不能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信息

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复试办法请关注我院官网(http://***/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中有关复试的信息。

五、联系方式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编:610071

联系人:张老师

  话:028—87012090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

 2022315


郑州机械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求

郑州机械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是我国齿轮传动、机械强度与振动、新型钎焊材料和化学标样等行业的技术归口单位,建有新型钎焊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齿轮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34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行业服务平台,承担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的科研攻关任务,成功解决了三峡、葛洲坝、长征二号火箭、核电、海洋工程、航天载人工程、武器装备配套工程等多项重大工程中的核心技术难题。郑州机械研究所热诚欢迎立志献身于机械工业科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郑州机械研究所将努力为您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科研环境! 

一、调剂专业:

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

二、调剂政策:

  1.预报名阶段:调剂系统未开通前,我所接收调剂生预报名,如有意向,请将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本科成绩单、个人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js_zhaosheng@163.com标题请注明: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初试总分。

2.正式报名: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有意向调剂至我所的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写个人调剂信息。经我所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通知者,可参加我所复试。

三、调剂要求: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本科所学专业及报考专业均相同或相近;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3.考生本科毕业以后必须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若通过复试,在报到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原件者,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优惠政策:

学费全免,免费提供2人间学生宿舍,独立卫生间、安装中央空调、热水器;享受补充医疗保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提供免费早、午餐;独立研究生教室;建有室内兵乓球室、篮球场等健身设施。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习优异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课外科技创新竞赛奖学金等奖学金;硕士生基础助学助研津贴1500元/月,另外享有科研补助。

五、联系方式:(单位代码:82708)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49号郑州机械研究所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450052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7710953             

网址:http://www.zrime.com.cn

电子邮件:zjs_zhaosheng@163.com

六、说明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中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郑机所研究生复试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有意向报考我所的考生关注郑州机械研究所官网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公告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到湖南工商大学学习深造!2022年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拟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调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型

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单科成绩须符合

A类地区国家线要求)

学术学位

0201Z1

互联网经济

362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50

030104

刑法学

362

030105

民商法学

399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50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386

050101

文艺学

401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391

专业学位

0251

金融

360

0257

审计

207

1253

会计

21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37

085404

计算机技术

297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276

0552

新闻与传播

370

其余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我校法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55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35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二、调剂学科专业

(一)调剂学科专业目录

1.学术学位硕士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方向)代码及名称

所属单位

02经济学

0201理论经济学

020101政治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

020103经济史

020104西方经济学

020105世界经济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资源环境学院

0202应用经济学

020201国民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

020202区域经济学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020203财政学

财政金融学院

020204金融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

020206国际贸易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

财政金融学院

0202Z1金融工程

03法学

0301法学

030109国际法学

法学院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8工学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835软件工程

01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

计算机学院

02软件工程技术

03领域软件工程

12管理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01大数据与智能决策

前沿交叉学院

02物流工程与智慧物流

03信息管理与商务智能

04电子商务与物联网管理

05管理系统工程

1202工商管理

120201会计学

会计学院

120202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20203旅游管理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13艺术学

1305设计学

01环境设计

设计艺术学院

02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03手工艺设计

2.专业学位硕士接收调剂专业领域

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领域(方向)代码及名称

所属单位

0252应用统计

0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理学院

02大数据分析与商务统计

03经济统计建模与应用

0254国际商务

01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

经济与贸易学院

02跨境电子商务

03国际物流与供应链

0351法律

035102法律(法学)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法学院

0854电子信息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085405软件工程

计算机学院

085410人工智能

前沿交叉学院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满足我校相应成绩要求。

2.专业要求: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填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填报该专业。

5.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科代码1201)接受第一志愿报考管理学类专业且初试科目统考数学的考生和工学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科代码0871)考生调剂,并按管理学和工科两个学科门类分别安排调剂指标,分类录取。

6.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7.我校所有调剂缺额均为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

8.学校将根据各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调剂生源的专业需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时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进度调整调剂名额,调剂缺额与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学院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予以确认。工学门类专业下,业务课一为统考科目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的,按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301-数学(一)的考生。

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安排

1.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具体复试时间及有关安排的信息,将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详见:http://gra.hutb.edu.cn/column/ksdg/index.shtml

3.根据国家文件要求,于43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我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代码

二级招生单位

研究生干事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001

前沿交叉学院

曾老师

65551240@qq.com

0731-88688292

002

经济与贸易学院

徐老师

59090565@qq.com

0731-88689273

003

财政金融学院

杨老师

903818019@qq.com

0731-88686701

004

工商管理学院

周老师

593653209@qq.com

0731-88687352

005

会计学院

彭老师

54615807@qq.com

0731-88688399

006

公共管理与

人文地理学院

焦老师

80227101@qq.com

0731-88689282

007

计算机学院

徐老师

569211693@qq.com

0731-88689238

008

智能工程与

智能制造学院

赵老师

bella940324@163.com

0731-88688221

009

资源环境学院

赵老师

361318593@qq.com

0731-88688087

010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刘老师

397003209@qq.com

13319539883

011

数字媒体与

信息工程学院

徐老师

716744839@qq.com

15773115774

012

理学院

刘老师

726512535@qq.com

0731-88686640

013

法学院

刘老师

23493256@qq.com

0731-88688300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1174638114@qq.com

0731-88688256

015

文学与

新闻传播学院

何老师

1745598105@qq.com

0731-88688154

016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377248197@qq.com

0731-88689284

017

设计艺术学院

雷老师

787339497@qq.com

0731-88688083

(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邮箱:hnsxyyzb@126.com

电话:0731-88688031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2325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 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认真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总原则

我院调剂工作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

二、接收考生调剂时间

教育部定于2022年4月6日正式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对外接收考生调剂的正式报名工作。各所(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时间,并在本单位官网提前对外公布。每次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学科门类共有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2管理学四类学术型学位以及095300风景园林和095400林业两类专业学位。其中,风景园林和林业专业学位属于09农学门类。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我院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农)和化学(农)视为相同。我院所有全日制学术型专业要求调剂生初试科目中的业务课一应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中部分专业(含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和经济林学四个专业)的业务课二为统考科目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所以调剂生调入以上专业的业务课二必须为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具体初试科目请查阅我院发布的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077.htm。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我院招收学术型硕士的专业。

(6)初试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复试,不得提前申请调剂其他学科(专业)。

(7)我院不接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包括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退役计划)。

另外,各所、中心可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和学术要求,自主确定具体的调剂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四、调剂工作程序

(1)了解各所(中心)的专业缺额信息,阅读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详细网址如下:http://yjs.caf.ac.cn/info/1119/5076.htmhttp://yjs.caf.ac.cn/info/1119/5077.htm),确保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及调剂基本要求。

(2)填写调剂志愿:调剂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院各所(中心)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调剂服务系统于4月6日开通,具体开放和关闭时间由各所(中心)自行确定,并提前在所(中心)对外公布。调剂生须在系统内填写调剂志愿,经拟调入所(中心)对申请人择优筛选,确认复试资格后,由所(中心)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书,考生须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在系统填报志愿后,若未得到我院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在36小时后自动解除志愿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未达到我院复试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五、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名单遴选标准:申请同一所(中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复试办法:调剂考生复试科目、程序及复试办法原则上与我院一志愿考生一致。详见研究生部官网(网址:http://yjs.caf.ac.cn/)发布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我院各所(中心)对外发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六、调剂录取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与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相同。

(2)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经复试被各所(中心)拟录取的调剂生,由所(中心)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书,研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回复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拟录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调剂录取名单将于4月中下旬在我院研究生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联系咨询方式

中国林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咨询方式见研究生部官网(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233.htm)。

 

 


 


西南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西南医科大学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调剂录取政策说明(2022版)》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86号)2022年3月18日教育部召开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培训会议的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线上复试的原则,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

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一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学校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领导组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复试工作,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及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保密工作组、疫情防控组、招生监督组、网络舆情防控组、体检工作组、招生咨询组、网络远程复试应急工作组、场地保障组

办公室在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考生的疫情防控、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录取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进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规范行为。

保密工作组由党政办公室、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院所复试期间保密相关工作

疫情防控组由党政办公室、基建后勤处、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院所复试期间复试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控。

招生监督组由学校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的监督及信访、投诉、申诉的受理

网络舆情防控组由宣传部·统战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防控网络舆情,随时应对考生质疑,随时追踪,随时应答。

体检工作组由基建后勤处校医院负责人及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体检结果的审定。

招生咨询组由办公室及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网络远程复试应急工作组由党政办、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三附院网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党政办负责兜底方案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信息与技术中心、三附院网管部门负责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兜底保障以及突发网络故障的处理等。。

场地保障组由基建后勤处、学工部、教务处、各院所本科学生管理负责人组成,负责为本校有需求的应届考生提供复试场地等便利条件。

(二)院所复试工作组

各院所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和复试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各院所成立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根据本院所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

1.院所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所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加入),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的工作安排。

2.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监察员1人(由办公室培训后上岗)。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所。各院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由办公室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

(二)复试时间

复试预计4开始。

各院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等,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后须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可通知考生。

(三)复试方式

基于综合考虑,根据普遍形势,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统一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钉钉(DingTalk)作为备用平台。

各院所要进行充分评估,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般安排在面试合格后(面试不合格者不参加加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试题命题范围及难易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加试命题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复试组织及过程管理

复试由各院所负责组织,各院所应提前在本院所网站上公布各院所复试调剂实施细则,各院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含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各院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各院所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院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各院所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场地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41日前向办公室提出)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八)严肃考风考纪

各院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复试内容

各院所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难易程度相近的能力型试题。

(十)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排名和录取类型。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各二级院所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我校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调剂考生的成绩要求。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所)的调剂工作办法。

(二)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各院所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自行制定本院所调剂工作办法并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在院所网页发布。各院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2.总体安排

1)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进行复试,公示拟录取名单。然后各院所根据教育部通知,将复试、调剂信息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同时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各院所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2)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不进行现场复试。

3)学校的调剂工作预计4月底结束。各院所自行发布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

(四)调剂途径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我校各院所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各院所网站上进行公示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各院所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校各院所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院所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1.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70%+(考生复试成绩÷3)×30%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70%+(考生复试成绩÷3)×30%

(一)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某方向拟录取后,各院所不得为其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进行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办公室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各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所要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各院所复试调剂工作细则、疫情防控方案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每个复试小组还须设置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各院所要及时、准确解读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加强考生咨询服务

各院所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及各院所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swmu.edu.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swmu.edu.cn

(六)严守招生纪律

各院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2.任何院所招生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3.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院所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九、体检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检不统一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自行选择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含医院体检材料及学校体检表盖章后)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考生号+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院所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拟录取后体检的纸质盖章版体检表及材料,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十、其它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初审,由四川省教育厅审核。


河南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统考科目为数学一(301)的可以调入数学二(302)和数学三(303),考数学的可调入未考数学的,英语一(201)可调入英语二(204),反之则不可调。

4.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7.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8.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调剂办法及流程

符合国家及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专业的学院,具体办法及程序如下:

1. 研究生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接收调剂信息,并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即时更新缺额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2.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3.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具体以各招生学院缺额情况或调剂系统内公布的时间为准),对申请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并综合考虑专业背景、个人综合素质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具体调剂规则请参考各招生学院调剂办法。

4. 学院和研究生院将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考生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并熟悉复试平台。

5.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待录取。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6. 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待录取资格。

7. 所有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报考我校未被待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招生学院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8.接收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原则上一律不予解锁。

三、其他

1.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接收一志愿报考非全的考生调入全日制,应届生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时,应提前了解就业、学习方式等相关政策,并提交知情书。

2.调剂考生全部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3.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二次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待录取资格或学籍。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3.25



2022年调剂信息

我所接收考生调剂,请有意向的考生尽快与我所研招办联系。

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研究生部

联系方式:029-88609000转8203   邮箱:yjsb771@126.com

联 系 人:刘老师18182686276    张老师1816197761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调剂要求:

①“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以及相近专业;

初试科目应与我所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101政治、201英语一、301数学一);

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要求:1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总分330分以上,单科4060);(2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总分310分以上,单科4060)。

英语通过CET-4

调剂的考生请先将个人简历(含照片)、大学本科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准考证、考研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打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所研究生部邮箱,暂不接收现场交送。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开通后,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申请。

单位介绍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具体复试安排请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或院校信息-信息发布。

兰州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一、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调剂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学院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1

0931-4696582  联系人:任老师

西方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4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6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2

劳动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7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世界经济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5

0931-4683876 联系人:张老师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5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6

国际商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400

统计学院

国民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1

0931-4683853 联系人:本老师

数量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9

应用统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200

统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7000

数理统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714Z3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财政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3

0931-8690950 联系人:刘老师

税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300

金融学院

金融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4

0931-4679597 联系人:张老师

金融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Z1

金融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100

保险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500

法学院

经济法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30107

0931-4670738  联系人:张老师

会计学院

资产评估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600

0931-4681931  联系人:张老师

会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1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2

0931-4681877 联系人:杜老师

旅游管理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3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25100

信息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100

0931-8654316  联系人:秦老师

艺术学院

设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130500

0931-4673857  联系人:吴老师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受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暂不接受调剂,一志愿复试后若需调剂,另行公告。

8.具体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调剂程序

1.请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考生有效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各学院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各学院同意调剂申请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复试时间、复试方式等安排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和各学院网页。

4.复试调剂、导师等情况请和相关学院联系。

 

 

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7日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