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修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0年,是我国核科学技术的发祥地和基础性、前瞻性、先导性、工程性核科研综合基地,著名科学家吴有训、钱三强、王淦昌、戴传曾等先后担任院(所)长,共有70位院士曾在我院工作或学习过。现有两院院士5人,高级科研与工程技术人员1500余人。院下设6大科研主体单位:核物理研究所、反应堆工程技术研究所、放射化学研究所、核技术综合研究所、核安全与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核工程设计研究所;13个国家级、部委级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中国核数据中心、北京串列加速器核物理国家实验室、国家能源快堆工程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同位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防科技工业核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国防科技工业抗辐照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核数据测量与评价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电离辐射一级计量站(重点实验室)、国家核应急辐射监测技术支持中心、IAEA – CAEA核保障与核保安联合培训中心、IAEA核保障领域网络实验室、IAEA核保障领域网络实验室、IAEA核安保技术协作中心、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研发中心。
原子能院作为我国基础性、综合性的核科研基地,作为重要科学思想库、技术储备库和人才培养库,为国家核科技创新、核工业发展、核科技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核物理、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核反应堆工程技术、加速器技术、核探测器技术、同位素技术、核安全、电离辐射计量、核燃料循环、新能源新材料等学科领域,开发出了以同位素、加速器、核安保为主导的一批高新技术和产品。1978年以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防科学技术奖、何梁何利奖、中华技能大奖和中核集团科学技术奖近2000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000多件;“十二五”以来,原子能院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400余项,其中:8项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原子能院现有公开出版物《原子能科学技术》、《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同位素》、《质谱学报》等核心期刊;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核物理分会、核化工分会、同位素分会、核技术工业应用分会、电离辐射计量分会、北京核学会、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天然辐射防护分会、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设施退役分会以及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均设在原子能院。
原子能院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当年参照原苏联学位评定模式授予黄祖洽、于敏、陆振荫、肖振喜等四人博士学位,开启了我国核专业研究生教育事业。原子能院现有物理学、化学、核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及应用数学(二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应用数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放射化学、核能科学与工程等16个二级专业,拥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3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58名,已培养博、硕士研究生3100余名。
原子能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新入学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在校生享有平均每月合计不低于3000元的助学津补贴,毕业生符合院员工引进制度要求者可优先留院就业工作。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原子能院。
二、报名须知
1.凡符合2025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报考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北京市的考生均到 北京理工大学 完成现场确认及初试。
2.2025年我院招生类别为统招统分和计划内定向,各专业招生人数视考生报考情况确定。
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4.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进行加试”的要求,我院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会进行加试。
三、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275信箱73分箱
邮政编码: 102413
电 话: 010-69357800/9229
传 真:010-69359800
Email: ciaeyjsk@126.com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研招办
2024年10月22日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https://yjszs.zjgsu.edu.cn/2024/0930/c470a180174/page.htm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均须按规定选择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特别是所受奖惩情况,要如实填写考试作弊受罚情况。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③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④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等信息,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填报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4.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参见学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复试科目及要求参见学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参见学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或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学习年限、学费
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六、奖助学金
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专项计划
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八、其他事项
(一)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学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考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学校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专业的考生不适用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生须随时关注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九)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十)其他招生信息与本简章不符的,须以本简章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简称“中辐院”)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62年,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聂荣臻批示组建,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辐射防护研究与应用的综合性、多学科、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辐射防护、核应急与核安全、放射医学与环境医学、核环境科学、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的科学研究、装备研制与技术服务。为“两弹一艇”的研制和国家航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被誉为“核能卫士,安防先锋”。
中辐院设有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环境科学、放射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博士后工作站。自1986年批准招收硕士研究生以来,已累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00余人,向我国核行业输送一大批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建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技术创新平台及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内外先进的大型装置和仪器设备,并多渠道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
雄厚的资源奠基美好前景,广阔的平台助你跨越山海,热忱欢迎各位同学勇担核工业保驾护航时代责任,投身辐射防护事业、实现强核报国之志。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考生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6、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30名(包含推免生),其中“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专业招收16名,“环境科学”专业招收8名,“放射医学”专业招收3名,“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招收3名。
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院招生名额的半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缴纳初试报考费、照相。
4、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5、清华大学中核定向班本科生报考类别为定向招生,其他生源均为非定向招生。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测试和英语测试。
五、资格审查
报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考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八、类别与学制
我单位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硕士一年级在中核集团研究生部(北京)(工科专业)或者苏州大学(医学专业)攻读基础课程,二、三年级在中辐院进行实践实验及毕业设计。
九、录取待遇
1、学费全免、免费单身宿舍、免费参加大学生医保;
2、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午餐补助、享受重大节假日员工福利、并根据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发放劳务费、项目奖励、成果奖励等;
3、符合条件者,可申请院研究生培养“菁苗计划”,享受额外助学补助;
4、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02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部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孟老师
咨询电话:0351-2202288
传 真:0351-2202337
E-mail:cirpyanzhao@126.com
单位网址:https://www.cirp.org.cn/zgfsyjy/xxgk61/ygzpxx64/index.html
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82808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1 | 082704 |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16 |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一) ④原子核物理 | 《原子核物理》原子能出版社,主编卢希庭 |
2 | 083001 | 环境科学 | 8 |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化工原理 | 《化工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第3版,主编柴诚敬、 夏清 |
3 | 100106 | 放射医学 | 3 |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放射生物学 ④无 | 《医学放射生物学》原子能出版社,主编刘树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9版,主编周春燕、药利波 |
4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3 |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④无 |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主编邬堂春;《环境卫生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主编杨克敌 |
2025年长江商学院综合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修订)
长江商学院综合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以下简称综合MBA):全球取势,全球明道。综合MBA以培养未来颠覆式的商界领袖为目标。针对新生代、颠覆者和高端职业经理人的发展需求,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创新性的开设综合管理、金融与投资、智能制造、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等全新核心课程模块,帮助未来的新生代商业领袖深入理解全球济局势变迁、新旧经济动能转变、洞悉全新商业模式、行业发展趋势。
一、申请资格
为了保证学员能在长江商学院综合MBA的学习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所有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5、 取得长江商学院初审合格资格(具体解释权归长江商学院所有)。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三、学制、学费
1、学制两年
2、学费:2025年MBA学费为59.8万元人民币。
四、入学考试
长江商学院综合MBA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等择优录取。
1、 预报名与初审
a. 在长江商学院综合MBA报名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提交完整报名表
网址:https://oas.ckgsb.com/fmba/account/login
b. 报名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i. 两封推荐信
ii.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i.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iv. 个人简历
v. 可证明实力的证书等
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后,长江商学院招生委员会会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邀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审合格后,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后即可参加长江商学院复试。
3、复试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安排参加由长江商学院自主命题的入学复试。通过长江商学院综合MBA项目复试后,将取得拟录取资格。
3.1、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MBA项目另行通知。
3.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科目由MBA项目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2、长江商学院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体检要求。
六、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我院仅接受定向考生报考,入学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毕业不派遣。就业政策依据毕业年份相关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2025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课程信息
1、两年制的课程安排。
2、针对新生代、颠覆者和高端职业经理人的发展需求,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创新性的开设综合管理、金融与投资、智能制造、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等全新核心课程模块。
3、部分选修课程,将与长江EMBA学员同堂学习和研讨。
4、开设海外交换等多种模式的海外课程。学员走进海外名校课堂,聆听世界知名教授的前沿理论和实践精华;走访知名国际机构,与业界行家对话和分享;多视觉多角度获取最具实用性和前瞻性的思想、方法和发展信息,拓宽思路与视野。
5、开展行业特色讲座课程,近距离聆听大咖的商业思想、成功经验和管理智慧。
八、授课方式
1、授课语言:中文 (英文授课将提供中文课堂同传翻译和中英文对照教材)。
2、授课时间:周末(个别课程除外)。
3、教学方式:教授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专家研讨等,强调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九、咨询
官网:https://www.ckgsb.edu.cn/mba
微信:长江商学院MBA
邮件:ckmba@ckgsb.edu.cn
咨询电话:400-700-8084
2025年长江商学院新商业科技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修订)
长江商学院新商业科技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以下简称新商业科技MBA),新商业科技MBA把握数智时代大势、聚焦科技创新,以前瞻的课程体系帮助学员升级系统知识、打造商业思维、整合产业资源,赋能传统制造业的转型与升级,促进技术与商业的深度融合,培养有洞察力、整合力的颠覆式科技企业家。核心竞争力:针对新商业科技领域的商学院课程,融汇顶级教授支持与孵化企业的经验;行业龙头企业参访整合学术实战精髓;四个维度、全产业链的创新课程设计;行业翘楚担任导师助力个人发展破局;新商业科技+商业管理+金融工具。
一、申请资格
长江商学院新商业科技MBA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背景、技术背景、项目情况、工作经历、团队精神及领导能力,择优录取。为了保证学员能在新商业科技MBA的学习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所有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5、取得长江商学院初审合格(提前面试合格)资格(具体解释权归长江商学院所有)。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三、学制、学费
1、学制两年。
2、学费:2025年MBA学费为59.8万元人民币
四、入学考试
长江商学院新商业科技MBA将通过面试,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等择优录取。
1、 预报名与初审
a. 在长江商学院新商业科技MBA报名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提交完整报名表
网址:https://oas.ckgsb.com/fmba/account/login
b. 报名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i. 两封推荐信
ii.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i.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iv. 简历
v. 可证明实力的证书等
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后,长江商学院招生委员会会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邀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审合格后,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后即可参加长江商学院复试。
3、复试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安排参加由长江商学院自主命题的入学复试。通过长江商学院新商业科技MBA项目复试后,将取得拟录取资格。
3.1、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MBA项目另行通知。
3.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科目由MBA项目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2、长江商学院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体检要求。
六、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我院仅接受定向考生报考,入学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毕业不派遣。就业政策依据毕业年份相关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2025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课程体系
长江商学院新商业科技MBA课程,取势中国科技发展浪潮,推出“MBA+科技”的跨学科前沿课程体系,深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底层技术的发展逻辑和趋势,结合成熟、系统的商业课程,助推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激活科技创新的商业场景,力争培养出新商业科技人才,以科技赋能商业,用商业为科技注入活力。
新商业科技MBA项目致力于培养更多的科技型管理者、创业家、企业家,是懂科技、懂商业,懂市场、懂资本、懂产业,能够助推商业与科技双向赋能的通识型人才。
八、授课方式
1、授课语言:中文 (英文授课将提供中文课堂翻译和中英文对照教材)。
2、授课时间:周末。
3、教学方式:教授讲授、实验室动手操作、案例分析、小组汇报、专家研讨等,强调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九、咨询
官网:https://www.ckgsb.edu.cn/mba
微信:长江商学院MBA
邮件:ckmba@ckgsb.edu.cn
电话:400-700-8084
2025年长江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修订)
长江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以下简称金融MBA)以造就“具有全球视野、深谙中国实践”的产融精英为使命,提倡“产融结合”,立足中国,放眼全球;以学贯中西的世界级教授团队为教学基础;提供凝练管理通用和金融专业之精华的课程与实践;致力于培养拥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金融理论和丰富实战经验,同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精尖管理通才和未来领导者。
一、申请资格
为了保证学员能在长江商学院金融MBA的学习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所有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5、取得长江商学院初审合格资格(具体解释权归长江商学院所有)。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学费
1、学制两年
2、学费:2025年MBA学费为59.8万元人民币
四、入学考试
长江商学院金融MBA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等择优录取。
1、预报名与初审
a. 在长江商学院金融MBA报名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提交完整报名表
网址:https://oas.ckgsb.com/fmba/account/login
b. 报名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i. 两封推荐信
ii.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i.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iv. 简历
v. 可证明实力的证书等
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后,长江商学院招生委员会会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邀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审合格后,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后即可参加长江商学院复试。
3、复试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安排参加由长江商学院自主命题的入学复试。通过长江商学院金融MBA项目复试后,将取得拟录取资格。
3.1、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MBA项目另行通知。
3.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科目由MBA项目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2、长江商学院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体检要求。
六、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我院仅接受定向考生报考,入学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毕业不派遣。就业政策依据毕业年份相关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2025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课程信息
长江商学院金融MBA课程立足中国、放眼全球,开设大量新兴市场、全球化、聚焦行业的特色课程,形成了独具长江特色的培养体系。
1、两年制的课程安排。
2、凝练通用管理和金融专业之精华的课程设计。通用管理课程旨在对学员传授管理基础知识,培养和提升其核心管理能力,开拓对中国及全球经济的视野;金融专业课程旨在提高学员的金融专业水平,培养和提升与公司运作相关的金融实操能力。
3、部分选修课程,将与长江EMBA学员同堂学习和研讨。
4、开设海外交换等多种模式的海外课程。学员走进海外名校课堂,聆听世界知名教授的前沿理论和实践精华;走访知名国际机构,与业界行家对话和分享;多视觉多角度获取最具实用性和前瞻性的思想、方法和发展信息,拓宽思路与视野。
5、开展行业特色讲座课程,近距离聆听大咖的商业思想、成功经验和管理智慧。
八、授课方式
1、授课语言:中文 (英文授课将提供中文课堂同传翻译和中英文对照教材)。
2、授课时间:周末(个别课程除外)
3、教学方式:教授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专家研讨等,强调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九、咨询
官网:https://www.ckgsb.edu.cn/mba
微信:长江商学院MBA
邮件:ckmba@ckgsb.edu.cn
咨询电话:400-700-8084
2025年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修订)
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以下简称EMBA)通过与全球知名的管理学教授学习交流,帮助学员开阔国际视野,深入了解全球及中国经济格局,提升自身人文修养,成为贯通中西享誉全球的知名企业家。长江EMBA项目立足中国、面向亚洲、放眼全球,是全球率先引入人文课程和公益课时的EMBA课程。
本项目的愿景是以学术研究和知识创造为核心,搭建具有前瞻创新的课程体系,成为具有学术和品牌影响力的明星级EMBA项目。使命是整合全球优质管理教育资源,为企业高层管理者提供前沿的系统管理知识,为中国培养一批学贯中西的具有全球视野的企业家。
一、申请资格
长江EMBA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择优录取。为了保证学员能在长江EMBA的学习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5、取得长江商学院初审合格资格(具体解释权归长江商学院所有)。
二、入学考试
1、预报名与初审
a. 在长江商学院EMBA报名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提交完整报名表(网址:https://oas.ckgsb.com/embazs/login);
b. 报名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i.两封推荐信;
ii.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i.身份证复印件;
iv.证件照;名片;
v. 企业营业执照及在职证明;
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后,长江商学院EMBA招生委员会会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邀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国家统一考试
初审合格后,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一定分数线后即可参加长江商学院复试。
3、复试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安排参加由长江商学院自主命题的入学复试。通过长江商学院EMBA复试后,将取得入学资格。
3.1、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EMBA项目另行通知。
3.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科目由EMBA项目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4.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4.2、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三、学制、学费
1、学制:2年(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每月利用一个周末集中四天学习(周四至周日);
2、学费:2025年长江商学院EMBA学费待定(2024年EMBA学费为99.8万元人民币)。包括所有EMBA课程及讲座的听课费、教材和讲义费、翻译费、学院资源(图书馆、网络设施)使用费、论文答辩费、上课期间课间茶点费、开学集中住读模块相关费用等;
3、缴费方式:具体付费时间和细则请参考录取通知书。
四、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课程体系
长江EMBA课程立足中国、面向亚洲、放眼全球,开设大量新兴市场、全球化、行业聚焦等特色课程,已经形成了独具长江特色的教育体系。课程分为通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个部分。通修课程旨在巩固企业领袖的基础管理知识,培养和提升核心管理能力,开拓对中国及全球经济的视野,并加强企业在大环境下的定位和战略。选修课程作为通修课程的纵向延伸与横向补充,同时引入国际顶尖商学院教育资源。学员可根据兴趣及企业发展需要进行选择。未来,长江EMBA将进一步整合全球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开设更多实用性课程。
六、授课方式
课程将结合课堂教学、小组讨论、实战演练等方式,使学员不仅能够了解到前沿的战略管理思想和理念、掌握最新的战略分析、战略规划与执行的框架和工具,而且还能够在中国的环境下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从全局的角度分析一个企业,学员可以培养超越日常经营活动,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考和决策能力。
七、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我院仅接受定向考生报考,入学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毕业不派遣。就业政策依据毕业年份相关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2025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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