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07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2007-04-13 16:39:00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办文件规定,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原则:
一、 加强复试的领导及管理。组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树青,副组长:程山,成员:刘德君(院纪检委)、王秋云、吴丽华。
二、 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差额复试、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三、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核,复试重点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 今年我院有8个专业招生,国家计划招生名额为35人,初试合格生源是16人。经过研招办的努力已调剂合格生源20人。
五、 复试命题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安排,要坚持原则,严格保密,确保万无一失。复试名单、破格名单由主管院长审核后上报,录取名单需经院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六、 我们继续积极调剂,积极向省招办争取破格名额,争取完成录取计划。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