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7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19 11:21:00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7、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二、学校面向全国接收应届免试直升研究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日9:00至22:00)上网报名(网址:http://***.com.cn/;http://***.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16年11月8日—12日)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根据教育部文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方式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
4、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五、录取办法
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六、生源调剂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生为中共党员、报考名校、名校毕业、和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优先。
七、学习形式、就业方式、学费和学制
学术型硕士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学费每年4000元,学制3年。
八、招生优惠和奖助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A类全国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全免学费。
2、在校全脱产硕士生可获每生每年9600元助学金。
3、每年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九、毕业待遇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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